◎作者為陽明大學 衛福所 教授 

社會工作的專業化旅程

社會工作是個外來引進的專業,早期透過西方基督教會的教育體系在大陸萌芽,但隨著國民政府的撤退而宣告中斷。在台灣,突破傳統慈善救濟觀念,而以制度性的社會互助機制處理社會問題的作法,始於日本政府,但這些措施在光復後因為被視為日本政府「皇民化」台灣人的機制而被罷黜。在國家權威至上、缺乏公民社會制衡的兩蔣時代,社會福利淪為國家鞏固政權的政治酬庸工具,形成台灣至今無法脫離的「獨厚軍公教」「不符公平正義原則」的福利體系的陰影。在缺乏本土文滋養的情況下,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一直無法扎根在台灣本土社會,成為人民生活的一部份,相對的,社會工作的發展空間高度依附在政府行政體系(例如小康計畫時期推動的社工員試辦計畫)、醫療為主的醫院體系、或是西方教會支持的社會福利事業(如家扶中心的前身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

解嚴之前,台灣社會福利附屬於國家政治統治的工具,社會福利的優先順序總是在「妨礙經濟發展」的陰影下被置於公共政策的邊緣。中央行政層級僅及二級單位,不具對外單獨行文、協商的權力。社工專業在主要工作職場中也都扮演相對應的次要角色。政府部門中社會行政人員被定位為行政人員而非專業人員,應考資格不限社工科系。社工員在實驗計畫下以臨時約聘工作人員的身份在基層工作長達二十年後,才透過組成團體對國家施壓的方式,爭取有條件的被正式納編與國家考試的社工師證照制度(楊玫瑩,2000)。在以醫療為主的醫院中,社工員時時面對自己「無角色」(roleless)的專業尷尬,必須從其他醫療專業人員不願從事的工作中尋找、爭取、定義自己的地位與角色,從過去的路倒病人安置者、貧困病人申請急難救助的協助者、到新近的醫療糾紛處理者,醫務社會工作的專業化在醫療場域中似乎依循著Popple (1985)所言「撿拾別人所丟棄的骯髒工作」的途徑進行。

解嚴帶來的政治秩序重組,也帶來社會工作的轉變。說來汗顏,矢志投身社會改革的社會工作專業沒有參與解嚴前台灣民主化的運動,解嚴前的社會運動中也沒有社會工作者的身影,但是解嚴後的民主政治卻改變了社工專業與社會福利的形貌。民主政治鬆動著所有既存的社會資源分配模式,給予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改變的契機,也形成新的危機與瓶頸。解嚴後,民間團體參與社會福利政策的程度逐漸增加,社會福利運動的興起(蕭新煌、孫志慧,2000)以及民間團體對政策的遊說與倡導,促使陳舊的社會福利法規大幅翻新與創立,解嚴後的九0年代是社會福利法案推陳出新的「黃金十年」,間接的促成民間參與決策的發言權與管道大幅增加(王增勇,2000),法案中所推出的各項福利措施大多走在台灣社會之前,社會工作專業更是其中的要角。換句話說,社會工作職場的擴張是透過立法從上而下的取得合法性。

專業化或建制化?

瞭解了社會工作專業在體制的邊緣地位,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社會工作的專業化會朝建制化 的方向進行。在長期處於體制邊緣位置的被壓迫情境下,解嚴後所開放的民主空間提供社工專業發出集體專業化要求聲音的機會,來自於以實驗計畫名義約聘長達二十餘年卻毫無工作保障的縣市政府基層社工員,他們要求納編成為正式公務人員。這種發出集體聲音與政府對話的期待,落在民783月成立的社工專協身上。透過組織的正式化,社會工作者在民主選舉政治中展現了集體力量的集結。這條從要求正式納編、舉辦社會行政考試、轉而提出社工師的立法通過,九六年所通過的社工師法則被視為社工專業發展的里程碑,對於提昇社工專業地位有顯著的貢獻。但也有人質疑社工界所謂的「專業化」未必代表著社工專業自主性的提升與社工專業能力的增長;相反的,社工師法的通過代表者社會工作專業進入國家體制的建制化過程,因而逐漸受到統治階級權力運作的影響,漸漸喪失專業進行體制外改革的專業自主性。透過與國家交換職業的壟斷,社工也同時交出自身專業的自主性,交在國家機器的手中(陶蕃瀛,19911999)。也有學者憂心社工師法造成社工專業的階級化,形成有證照者與無證照者的二元對立與分化(林萬億,2001),而忽略了對社會環境變遷的回應與反思能力。這樣的擔心並非危言聳聽,沈浸在社工師光環的喜悅並未持續太久,社工實務界馬上經驗到隨著社工師法指定的國家考試,體驗到自身專業的鑑定權力透過國家機器轉移到鮮少參與實務工作的學術界手中。實務工作者再一次經驗到自己成為另一個權威規訓的客體。社工實務界強烈質疑社工師考試的效度,甚至集體以拒收實習生作為抗議(你們學術界既然認為我們不夠專業,就不要送實習生來學習),醫務社工專協甚至自行發證照以為制衡,但在缺乏制度的認可下,自行認證抗衡社工施證照的作法效果有限。

專業發展的主要指標是專業人士對專業領域的自主程度與自主範疇,而專業之建制化恰恰相反是壓縮專業人士自主空間的。社工專業錯將專業的建制化認為是專業化,忽略了「要建立真正的自主的專業,在經濟上、助人策略方法上也都需要自主。而不是汲汲營營的追求體制的認可。」(陶蕃瀛,1999)因為建制化基本上是企請國家體制給予肯定、背書或國家法律之保障,而不是反求諸己的發展專業組織與專業知能、辨明專業價值基礎、強化專業之社會功能以奠定專業之社區基礎,並經常警覺反省專業是否隨著社會變遷調整功能。

有趣化作為專業化的另類思考

錯將建制化當作專業化的思考盲點在於,社工專業以為自身的力量必須求助於外在權威的賦予,而沒有看清楚社工專業所處的社會矛盾,從中經由批判與自省產生對環境新的覺醒與行動。換句話說,我們對於體制有迷思與幻想,社工專業依附在體制中工作,卻常常看不見體制經常是助人過程中的限制,依附體制會限制助人工作的實踐。助人者必須自主行動,將體制規章的限制降至最低。一個經濟自主、助人策略方法自主、並且持續自我增強權能的助人專業,能夠真正陪同弱勢者生活成長。這樣的結構性批判是身處個案需求與體制擠壓下的社工員遙不可及的跳脫,甚或是淪為少數處於優勢地位的學術菁英的思想遊戲。就像一次研討會中,一位社工實務工作者在聽完社會學者對社會工作專業處境精闢的理論思辯後的反應:「我感覺我們好像家裡的黃臉婆,在忙完每天繁瑣的家務事之後,還被要求要與先生進行一趟絞盡腦力的知性之旅。」

從這個角度來看,「有趣化」提供一個比較可以貼近社工員的論述空間,理由有二。首先,「有趣化」直指我們自身投入助人工作每日生活的主體性,提問「我們如何活的精彩?」,而摒除外界對專業的種種想像,也排除依據權力關係進入的種種對社工專業進行的集體規訓權力。從事社工專業的初衷,每個人有他的感動與個人故事,但這樣的感動在專業的社會化過程中往往被專業化所要求的團體自律所取代,生命的熱情與召喚也逐漸被體制的需要所冷卻。有趣化重新回歸社工員本身的自我生命期許,其實這應該才是專業倫理的起點。倫理的動力不是因為外在的要求,而是源於我們對自我生命「活的精彩」的要求。第二,有趣化的提問方式比起馬克斯的政治經濟提問要貼近社工員的生活,摒除學術語言所帶來的權力關係,這樣的論述更貼近俗民生活,也帶來更大的對話空間與基礎。

參考書目:
王增勇(2000 誰代表老人發言?--台灣老人福利運動的回顧與展望,於蕭新煌、林國明編,台灣的社會福利運動。台北:巨流。
林萬億(2001)展望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社會工作,社會工作學刊,7I-XV
陶蕃瀛(1991)論專業之社會條件:兼談台灣社會工作之專業化,當代社會工作學刊創刊號,1-16
陶蕃瀛(1999) 社會工作專業發展的分析與展望,社區發展季刊,88
楊玫瑩(2000)台灣的社會工作專業化:「社工師法」的立法過程,於蕭新煌、林國明編,台灣的社會福利運動。台北:巨流。
蕭新煌、孫志慧(2000 一九八0年代以來台灣社會福利運動的發展:演變與傳承,於蕭新煌、林國明編,台灣的社會福利運動。台北:巨流。
Popple, P.R. (1985). The social work profession: A reconceptualization. Social Service Review, 59(4):560-57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應用社會學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