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頭條新聞─本局最新消息

人事局新聞稿消息:人事局積極協助各地方政府納編社工人員
張貼日期:100.08.30

  行政院為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以積極推動社會福利工作,已由人事局主動協助各地方政府於103年度以前,可納編社工人員672人,並已向銓敘部建議調高現行社工人員職務列等,希望透過社工人力質與量之提升,有助於建立完善之社會工作制度。  
  行政院為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建立專職常任制度,累積社工人員專業服務能量,於99年9月14日核定「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以下簡稱社工人力計畫),規劃自101年起至114年止,由各地方政府分14年逐年納編社工人員1,490人。  
  人事局進一步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屢有反映難以悉數依上開計畫納編社工人員,為儘速解決地方社工人力不足困境,經由該局主動針對103年度以前調配員額納編有所困難之地方政府,研擬相關員額管制調整措施,並業已簽奉行政院核定同意,惟往後各年度納編社工人員所需員額,則應由各地方政府檢討施政優先順序、職掌、單位及人力配置,於「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規定編制員額額度內支應。  
  又考量地方政府社會工作職務目前最高列等僅至薦任第7職等,為因應社工職務結構合理化,人事局已針對其職務設置及列等之調整進行研究,並向銓敘部提出調高現行職務列等之建議,該部並初步規劃增置列等較高之社會工作相關職務(直轄市政府列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縣市政府列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其餘部分目前刻由該部專案積極研議,人事局並協調銓敘部如地方政府納編社工人員有與官等職等配置規定不符情形,得檢討放寬相關規定,以期未來地方政府社會工作職務之設置,能更有助於社會福利工作的推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應用社會學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